高污染企业严禁参与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
2013-12-11 13:43:26 来源: 兰瑞环球
国家发改委12月10日发布的《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参与衔接。但业内提出,污染环境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通知指出,在开展产运需衔接工作中,应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凡依法生产经营的煤炭、用户企业,均可自主参与衔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参与衔接。供需企业签订的合同,在矿点、用户以及供货渠道等方面应保持相对稳定。支持供需双方签订两年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干预企业签订合同。探索培育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国家发改委每年年末都会组织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去年的文件中首次取消了实行多年的煤炭重点合同制度,被认为煤电谈判终于进入了市场化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