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两年内将有突破
2013-11-15 11:06:55 来源:兰瑞环球
对于人们预期中的一大改革重点--财税体制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不仅以大段篇幅加以阐述,而且首次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业界预期,继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后,新一轮旨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财税体制改革将在未来一两年取得实质性突破。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此次全会公布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着墨较多。明确事权、财权匹配、发挥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稳定税负、透明预算等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原则和要点全部被清晰提出来了。这意味着:预算制度会进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是加强透明度;随后在各方广泛关注的地方债、地方融资平台等方面会有新的改革措施出台;"营改增"会全面推进,房产税也可能继续扩大。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财政被放到了以前没有的高度,外界认为财政的重点从"财"转向了"政"。"以往对财政多定位于国家提供财力保障,是宏观调控中的经济手段,而三中全会将其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这意味着财政改革将更多从国家治理的层面来考虑。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财税改革可能在一两年取得实质性进展。首先通过省直管县、乡财县管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大面上将中国原来的五个政府层级扁平化为中央、省、市县三个层级。其次,尽量启动由粗到细设计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明细单,列明各自专享事权以及共担事权的共担方案,并在其后动态优化和加强绩效考评约束。贾康认为,地方政府应退出一般竞争项目投资领域;经济案件司法审判权应集中于中央层级等。第三,在税制改革方面,贾康认为,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积极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部分税目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将部分消费税税目收入划归地方;将车辆购置税划归为地方收入;于积极推进"营改增"中,将增值税中央增收部分作为中央增加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来源。此外,贾康认为,转移支付改革、预算管理改革亦将推进。另外,推进财税法制建设,强化优化顶层规划和继续鼓励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