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至少20%市县公开“三公经费”
2013-08-22 09:06:02 来源:兰瑞环球
财政部8月21日发布《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基础上,2013年将进一步指导地方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50%。通知指出,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工作。各省内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间应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时间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开。据了解,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公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2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今年7月,国务院要求各省政府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