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收购尼克松获美批准

2013-02-16 11:30:03    来源:兰瑞环球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月12日发布公告称,中海油建议收购加拿大尼克松公司的交易已经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这消除了这笔交易面临的最后一个大障碍。中海油表示,有关建议收购的进展将在适当时候予以公布。中海油于2012年7月宣布,与总部位于加拿大艾伯塔省的尼克松公司达成协议,将以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松公司。此外,尼克松现有大约43亿美元债务将予以维持。如果交易成功,这将是中国企业最大一笔海外收购。此前,这笔交易已经获得尼克松股东、加拿大当地法院、加拿大政府以及中国国家发改委等批准。由于尼克松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有油气资产,因此这笔交易还需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美国负责管理外国投资的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涉外经济活动。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