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项采购超120万须公开招标
2012-12-26 10:49:17 来源:兰瑞环球
据中国政府网12月25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对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明确。通知强调,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知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复印机、显示器、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乘用车、客车等23类货物类项目,限额内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修缮工程等工程类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8类服务类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凡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