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粤“先行先试”
2012-12-25 10:54:27 来源:兰瑞环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12月24日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明确广东省将暂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等20项行政审批。外界分析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议案若获通过,意味着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获保驾护航。近年来,中国一直在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2,497项行政审批,占原有总数的69.3%。但外界普遍认为,这项改革仍没有到位,"公章过多"等现象仍备受诟病。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提出,到2015年,该省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监察部部长马馼在受国务院委托进行议案说明时说,在一个省先行试点,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检验,条件成熟时,再通过修改有关法律全面推行;反之,可以恢复执行有关法律规定,"这样有利于有效降低改革的风险和难度"。据了解,此次提请全国人大的议案这次国务院提交的决定草案,共有20项行政审批申请暂停,5项行政审批申请调整,涉及法律19部。申请暂停的审批中,有15项将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等。申请调整的5项,主要是将审批机关的级别下放,如自动许可进口、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