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淘汰落后产能可获财政扶持
2012-10-30 09:58:04 来源:兰瑞环球
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表示,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高瓦斯煤矿以及职工安置数量多的煤矿可以优先获得扶持。申请该部分奖金的煤矿企业必须符合条件,其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并且必须在当年拆除或废毁,不得转移;未享受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在奖励方面,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职工安置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可以优先获得资金扶持。财政部表示,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化解债务、设备设施更新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不能用于平衡地方财力。分析认为,财政鼓励能够为企业解决诸多实际问题,不过执行效果还待考究,地方政府是否挪用资金、企业和员工是否能及时收到款项仍需重点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