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管业务迎来大松绑

2012-08-23 10:25:32    来源:兰瑞环球


8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新《办法》大幅放松了证券公司开展资管业务的限制条件,不仅投资权限得到较大的解放、投资仓位限制放宽,而且券商自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上限和产品清盘的下限也一并取消……与旧版本相比,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将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集合计划上限取消。证监会此前规定,证券公司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同时,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修改后的新《办法》将证券公司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比例由原来的5%大幅提高至20%,2亿元的上限也予以取消;同时,新《办法》还将证券公司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占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予以彻底删除。证监会表示,上述新规为证券公司解决极端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预留空间,在取消和上调了上述上限之后,证券公司需通过完善风控指标体系,适当提高对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部分的净资本扣减比例,防范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总体风险。新《办法》的另一亮点在于,证监会取消了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计划清盘的下限,使得证券公司面临的清盘压力减小。同时,证监会还将限额特定集合计划的成立门槛也一并下调。此外,新《办法》借鉴了分级基金的做法,允许对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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