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应锁定重点
2012-03-23 13:00:24 来源:兰瑞环球
3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意见的通知,从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包括国资管理、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水电油气等资源产品定价机制、收入分配、文化体制等等,每一项都是改革的重头戏,每一项的推进和落实都是改革向前迈出的坚定一步。
通知归纳了三十多项改革,其中每一项改革中又分出好多项小改革,每一个改革任务都不是软柿子。我们看过去四年同样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意见的通知,也都是列举了很多改革事项,交由各个部委去落实。很多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在每年都有反映,这说明一项改革真正做下去是不容易的。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也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对此,国务院显然也不指望推出多少项改革,就能完成多少项。因此,这些改革的措辞往往都是"完善"、"深入"、"健全"、"优化"、"推进"、"增强"、"扩大",有时候还会在这些动词前面加上副词修饰,比如"继续"、"稳步"、"适时"、"加快"、"择机"、"抓紧"等词,事实上给了改革以宽松空间。
其实,这么多项经济体制的改革齐头并进,势必要求有一个顶层设计,使得分散于各个领域的改革不至于成为单打独斗或跑马圈地,而是循着顶层设计的目标,殊途同归,最后导出的结果是成熟市场经济,而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市场经济。这一点在2012年首次得到体现,加上了"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顶层设计,既是一个明确的方向,也是一个明确的约束。
资源是有限的,所以需要经济学。改革的资源也是有限的,所以改革也一定是有重点的,后者对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在众多的改革事项中,收入分配改革和非公经济新36条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前改革的"棋眼",前者着眼于公平,加强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和劳动报酬的资源倾斜,让这些人能够体面劳动,活得有尊严;后者着眼于释放制度红利,让最有活力的民营企业可以进入到交通、金融等垄断行业,从而提振经济的活力,提振实体经济的信心。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前夕表态,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非公经济新36条的执行细则制定出来,以及在"两会"的答中外记者会上表示在最后一届任期里,一定要把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制定出来,不留给后人。改革的难度是显然的,所以奢望每一个领域的改革都取得重大突破是不现实的,只要这两项改革有所进展,改革的成果就是巨大的。
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改革下一步方向,放在几十年前都是没法想象的。越是成就巨大,我们就越是要继续推进改革,因为不如此,我们目前所取得的改革成就就有可能落入"中等国家收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