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减税应进行“顶层设计”

2011-12-20 11:28:20    来源:兰瑞环球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稳中求进"确定为来年经济发展的总基调,强调在稳增长的同时,要在结构调整、改革创新和民生等领域有新的突破。

尽管会议仍强调明年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在具体内涵和着力点上,明显不同于今年。特别是积极财政政策,其着力点从去年的"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转向了引人注目的"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而在具体表现上,会议提出,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

事实上,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结构性减税"就一直是中央确定的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更是采取了一系列减税措施,同时,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企业增值税转型试点等措施,减轻企业和民众的税负。

然而,一方面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推行,另一方面却是财政收入的强劲增长。2009年财政收入近7万亿元,2010年突破8万亿,今年破10万亿已成定局,连续两年增长近30%,远高于居民收入和GDP的增幅。

今年以来,面对我国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中央高层多次强调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为企业减负。10月份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举措中,就上调了中小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额,同时将中小企业"减半征收"的政策延续到2015年。

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结构性减税更多是扶持产业发展或中小企业的临时性举措,还没有成为一项基本和长期的财政政策,也缺乏相应的"顶层设计",以致于具体的减税措施只是在个别税率上微调,并没有触及不合理的税制本身。

税制的"顶层设计",首先需要改革以营业税等间接税为主的设计,转为直接税,让纳税人看到买一件商品究竟缴了多少税。如此前报道的"馒头税",在间接税制下,很少有人意识到买个馒头居然还缴了那么高的税。直接税制将缴税放在明处,民众自然知道哪些税是否该减。

另外,结构减税应体现为普遍性税率的降低。

明年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特定的主体和税种进行调整。如营业税改增值税将继续扩大试点,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措施还有进一步的空间。特别是这次会议将扩大内需提升至"战略基点"的重要地位,因而,政策也将对饱受诟病的消费税进行调整。同时,战略新兴产业、服务业以及文化产业等也将成为结构性减税的受益者。如此多的行业都纳入结构性减税范畴的话,不如从总体上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


此外,还要对政府的各种非税收入和制度外收入进行取缔和规范。

明年无疑将是我国经济极为复杂和困难的一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的任务很重,但越是困难时,越要轻徭薄赋,这不仅仅是为企业减负,也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良好的税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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