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视点名批评看监管环节的制度设计
2011-03-28 13:19:05 来源:亚太博宇
与锦湖轮胎"先硬后软",迟迟不肯公布违规产品召回具体措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外厂商对于产品缺陷问题的处理效率要高很多。表面上看,是由于部分企业缺乏主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片面追求效益而忽视了职业道德建设,但真正的症结,则是在于当前中国市场上,不仅监管乏力,还存在着制度缺失。在违法违规成本明显小于收益的情况下,企业愿意做合格企业公民的偏好不是在上升,而是在下降。轮胎行业中使用返炼胶的不在少数;而瘦肉精成行业潜规则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且问题企业不止于双汇一家。换句话说,锦湖可以无视国家质检总局的点名批评,双汇为保证产品质量而设的层层关卡之所以形同虚设,造成其有恃无恐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的监管乏力。在产业规制领域,监管者有可能被利益集团所俘获,从而其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角色受到扭曲,进而成为产业利益尤其是微观主体的厂商利益的代言人,使得普遍的违法成为现实。应当看到,国内许多企业之所以问题重重,除了一些公职人员循私舞弊,还在于有关部门在处理违规企业时,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哪个生产厂问题被暴露出来、就整改哪个厂,甚至讳疾忌医、想方设法隐瞒真相。在普遍违法与空前寻租的背景下,监管也就难免面对法不责众与执法难题。而恰恰是因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足,以及法律法规缺失的共同作用,降低了企业违法成本,才促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要让合格的企业公民成为市场的共有生态,除了企业依靠自律,有效的监管及严苛的市场追责与法治约束亦是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可以预见,如果不重构监管环节的制度设计,今后一定还会出现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