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企自用油将免征消费税,有利缓解“柴油荒”压力
2010-11-11 12:05:57 来源:兰瑞环球每日经济观察
国家税务总局11月10日发布通知,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分析人士认为,这一免税措施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缓解"柴油荒"压力。根据通知,免征消费税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已上缴的自用油消费税将予以退还。近期,我国不少地区出现了"柴油荒"。分析认为,地方炼油企业、社会炼油厂大幅减产甚至停止生产,导致柴油供应紧缺,对企业自用油免征消费税有助于刺激生产,缓解供需压力。但自用油在炼油企业生产中所占比例很小,加上这部分成品油没有进入市场流通,免征消费税不会降低市场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