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文件
2006-02-08 10:39:45 来源:协会秘书处
在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会长 甘子玉
(2006年1月21日)
各位顾问、各位会员、各位理事、各位来宾: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在第三届理事会的领导下,为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做了很多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协会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是在第三届理事会后半期才担任会长的,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推举我继续任会长,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我将努力尽职尽责和大家一起把协会工作做好。现在我就协会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谈几点意见。
一、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协会要更好地发挥民间社团的作用。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是民间性的社会团体,不具备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作用当然不是对企业进行管理,也不应直接参与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协会的作用主要是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通过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办实事,来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设的说明》中指出:“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坚决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中介组织和市场”,“十一五”期间,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协会发挥作用的空间将会更大,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更加明显和重要。
要做好协会今后的工作,我们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转变观念,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到经济社团和中介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政府规定的职能,努力实践,把协会的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二、 诚心诚意地为会员和企业服务
在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的问题上,我们要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增强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的意识。协会的根本任务是为会员和企业服务,从我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看,尤其是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紧紧把握住这一点,才能得到会员和企业的欢迎。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为会员和企业服务这个宗旨,协会也只有在为会员和企业服务的过程中,才能求得自下而上的发展。
其次,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会务活动。协会为会员和企业服务要通过具体的会务活动体现出来。协会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比如:为协助贯彻政府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可以协助企业进行投资项目论证和评估,为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技术改造和股票上市提供咨询;为企业及产品进行实事求是的宣传,扩大影响;帮助企业引进外来资金和技术,筹集资金,为产品开拓市场出谋划策;举办经济形势研讨会、座谈会;组织企业进行经验交流和业务洽谈,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出国考察和培训;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引导投资活动等。在开展上述活动中,协会既要尽力主动服务,又要注意科学的工作方法。要讲信誉、讲效率,扎扎实实开展好会务活动,让会员和企业满意,树立良好形象。
最后,切实做好会员工作,会员是协会工作的基础,协会的工作要面向会员、面向企业、面向社会,为努力增加服务面,在开展会务工作中还要注意发展新会员,同时还可以吸收一些台港澳的企业或个人作为荣誉会员。
三、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协会的宗旨要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会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将协会工作置于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之下,并帮助会员增强法制观念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
当然,协会的各项工作也要遵守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同志们,我国投资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正在不断深入,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的工作面临着许多需要我们努力工作的课题,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勇于开拓,敢于实践,扎实工作,有在座的顾问、会员和理事的支持和关怀,齐心协力协会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
谢谢大家。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副会长 王武龙
(2006年1月21日)
各位顾问、各位会员、各位理事、各位来宾: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今天召开了,我代表甘子玉会长及各位副会长向到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第三届理事会从2001年6月召开以来,迄今已经四年多了,任期即将结束。现在我受甘子玉会长的委托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过去四年的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代表们审议。
一、四年来协会工作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对外积极开展工作,对内加强管理,通过中外企业交流与合作,开展招商引资和咨询活动,举办论坛或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为中外企业服务,使协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对外交流,与国(境)外机构建立了联系和合作,促进协会工作的开展。
1、协会与俄罗斯“远东及后贝加尔跨地区经济合作协会”继续保持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2002年7月两个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了“中俄经贸合作与投资研讨会”,俄驻华商务代表处官员与全国工商联、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市长协会和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等经济团体负责人就中俄经贸合作与投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合作建议等事宜充分交换了意见。
2、2004年7月,协会和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与日本财务省在京举办了“2004年中日经济高级论坛”,主要议题为“银行体制改革、金融风险防范和中日金融合作前景”,小泉内阁经济顾问、内阁特别顾问等日本财经界和学术界60多人参加了会议。同年9月,协会同日本百人委员会举行合作座谈会,就开展中日民间企业合作问题进行了交流并达成了合作共识。
3、协会与“欧中友好关系发展协会”、“法中贸易投资促进协会”等机构建立了联系,并在巴黎派驻了驻欧特派员,为加强协会与法国和欧盟的相应经济团体之间的合作建立了一条渠道。
4、组织出国团组,促进协会对外交往。四年多来,协会共7次组织有关行业和专业人士去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及香港、台湾地区考察,培训和参加国际性会议。出访期间,协会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外事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从政治和业务素质两方面把好人员关,在促进协会对外交往的同时,从未出现任何政治上的纰漏。
(二)配合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协会举办了有关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为配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协会于2002年7月和2003年12月,分别在北京市和海南省举办了“WTO与企业经济安全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认为:企业的经济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入世以后,加强对企业经济安全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两次会议使与会者对世贸组织有了较深的认识,了解了中国入世后企业遇到的机遇和困难,从而趋利避害,提高了他们在新一轮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研讨会是高水平的会议,对会议的内容和安排表示满意。两次会议反响很好,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国际商报等传媒做了报道,美国华尔街日报专门采访和报道了会议情况。会后,有关会议情况报告了当时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同志。
2、为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协会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中华工商时报社在2003年10月举办了第一届“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2005年11月,结合国务院《关于鼓励扶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上述三个单位又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投资论坛”;两次会议规模均超过300人。来自产官学的各界嘉宾,围绕民营企业创新,国企与民企的联合互动,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等民营经济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论坛的最大特点是务实,为民营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支持,会议就企业家们普遍关注的产业政策、市场准入与商机,邀请了相关行业的主管官员做主题报告并和现场来宾做互动问答。中央电视台经济新闻联播栏目和数十家媒体对两次会议均做了详细采访和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企业家向协会反映,希望论坛每年举办一次,并轮流在各省召开。
3、结合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一些相关规定。为配合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颁布实施,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2004年11月,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和中国能源网共同举办了“2004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及投资体制改革与能源投资结构调整研讨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和能源局主要领导,就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出台背景,投资体制改革的内容及实施方式以及能源投资政策做了详细介绍和解答,起到了释疑解惑的作用,受到了与会的中外企业代表和相关部门、机构和研究单位的好评,与会代表建议协会每年结合能源产业发展热点问题举办类似较高层次的研讨会。鉴于此,2005年10月协会又与中国能源网召开了“2005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以“能源多元化与投资安全”为主题,围绕投资体制改革给多元化发展提供的环境和“十一五”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及中国油气产业的“走出去”战略和投资安全等议题进行了研讨。论坛在行业内引起了共鸣,有的会议代表就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向国家发改委呈交了书面建议。
4、为探讨积极有效地处置国内不良资产及促进中外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经验交流,进而降低处置成本,提高资金回收率。2005年6月,协会与香港联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举办了“不良资产处置及证券化国际研讨会”,会期2天,与会者近300人。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中国银监会主管部门、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20位业内人士就有关问题发表了演讲。此次会议为银监会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规范处置国内不良资产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意见。
(三)加强海峡两岸民间团体和企业合作与交流。
1、协会与台湾社团共同举办了研讨会。2001年12月协会和台湾不动产仲介经济商业同业公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了“2001年海峡两岸房地产暨企业投资研讨会”。台湾岛内近60家房地产业人士与大陆同行就双向投资房地产业进行了交流。2004年协会与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共同举办了“海峡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讨会”,为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合作提供了参考意见。
2、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合作与交流。2002年10月受国台办委托,协会与台湾中华管理科学研究基金会在台北共同举办了“两岸财经贸高峰论坛”。协会组织大陆有关政府部门的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12人赴台参会并对台湾新闻机构、社团和企业进行了考察。代表团回京后,协会就论坛情况及对两岸加强合作与交流的建议向国台办提交了上万字的报告。2003年7月,正值SARS流行期间,两岸交流一度处于停滞状态,受国台办委托,协会邀请了台湾民意代表和财经界人士组团访问大陆,国台办副主任李炳才会见了访问团成员。2004年8月,受商务部台港澳司委托,协会在京接待了台湾经贸人士访问团,访问团参观了北京高新科技经济园区并同有关人士进行了座谈。
3、接待台湾各界人士。几年来,协会共接待台湾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公会,台湾金融业务研究发展协会、台湾狮子会和台湾中小企业协会等团体组织的台商大陆访问团和其他台湾人士数百人,协助他们开展考察、座谈和投资洽谈等商务活动;2005年8月协会还同拥有117万会员的台湾中小企业协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就两岸企业合作与交流及台湾企业投资大陆等事项达成了共识。
以上活动扩大了两岸企业的交往,有助于活跃和推动两岸经济的交流与发展。
(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1、2001年11月,协会协助重庆市对外建设总公司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哈巴罗夫斯克顺利完成了一个投资项目。
2、2002年8月,由协会与商务部沟通促成台湾钢铁企业对大陆出口不锈钢避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使台湾不锈钢产业在大陆获得了国民待遇。同月,协助烨联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广东投资60万吨不锈钢加工项目。
3、2004年至2005年协助台塑关系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投资10X60万千瓦电厂项目(工程分两期),该项目双方已签定正式合同,正在申请立项。
4、2004年至2005年协助腾龙集团在厦门投资PX化工项目的核准申请工作,现在正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5、2004年8月,协助新宝集团向人民大会堂捐赠50台50英寸背投电视。
6、2005年5月,协助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股票市场成功上市,共融资4亿多元人民币。
(五)加强出版工作,打造协会品牌。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中国企业投资的环境、战略、对象、结构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国企业投资问题已是当今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为力求全面反映中国企业投资的面貌,从2003年开始,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所每年联合编写了《中国企业投资分析报告》一书,全书约30万字。本书运用了国家统计局、多家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提供的充实的、全面的、长期的统计资料,以及大量中外文书刊分析资料,具有资料翔实、论述充分的特点,从而使有关投资问题的研究更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据承印和推销本书的经济科学出版社反映,两年以来,共销售近四千本,购买者主要为咨询机构、企业和研究机构。经济科学出版社已将该书列为社管图书中的重点书目。协会将继续对本书的研究和编写工作进行改进并加大宣传力度,使此书产生品牌效益。
此外,2005年协会还同国联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2005年中国企业投资建设黄页》,拟于2006年5月出版,该书立足企业投资建设领域,分行业,分区域,分专业统筹编发有关行政监管、行业组织、项目业主、项目实施、产业投资、投资咨询等信息;系统介绍企业投资政策、企业投融资计划和主要拟在建项目。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
1、几年来,协会始终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积极参加包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内的各项政治活动。协会党支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强调协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民政部社团管理规定和协会章程办事,严于律己,努力工作。
2、整章建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会依照国家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行政、人事、档案、财务、外事等内部规章制度,共三部分,17项。以此为依据强化协会管理,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几年来,协会每年均通过了民政部的年审;2003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协会五项收费许可后,协会不仅每年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年审还按规定在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按项纳税。
3、加强协会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在上级单位的支持下,协会已具规模。现在协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交通工具,有比较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为了跟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替代传统的工作方式,协会自己的网站—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网也日益发挥了作用。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网从2000年建立以来经多次改版,不断调整完善,在“每日动态”(政经新闻)、“政策法规”、“招商引资”、“协会公告”、“协会简报”、“出版物介绍”、的基础上,拓展了“名家专栏”、“热点研究”、“产业研究”、“重点推介”、(理事、会员单位)和“合作与交流”等栏目。协会所进行的各项活动都能及时在协会网站发布,图文并茂,内容更加充实,形式更加丰富,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增强了可读性。随着网站的发展,浏览人数在增加,不少企业是通过浏览协会网站了解协会,并申请入会、咨询、洽谈招商引资,寻求协会帮助支持等,影响度不断扩大,为协会 赢得了声誉。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于2005年5月份办理了ICP备案手续,保证了协会网站合法性。
四年来,协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国家的要求,同企业的要求,同我们应当发挥的作用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与企业联系,为企业服务做的还不够,因此,会员发展比较少;招商引资,办成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做得还不够;与顾问、会员和理事的联系面不够宽,活动方式比较单一等,从整体上说协会优势发挥得不够,因此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不大。今后,要在中央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市场经济对中介组织作用的要求,努力把协会各方面的工作做好。 ???/FONT>
二、关于今后协会工作的建议
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正值国家“十五”和“十一五”规划交替的时期,协会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来规划和开展协会的工作,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大力开展会务活动,发挥协会的作用。
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后,首要任务是大力开展会务活动,使协会各方面工作活跃起来,充分发挥一个社会团体在国家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这就要解放思想,扩展视野,开拓奋进,按照协会的宗旨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在经济、科技、金融和学术等各个领域的活动,通过投资咨询,信息服务,项目论证,学术研讨,引进高新技术以及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以及出国出境考察等各种方式,把协会工作开展行生动活泼而又卓有成效。只有这样,才能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提高协会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实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办实事。
企业是投资的载体,是协会的合作伙伴,也是协会的服务对象。一个协会的规模和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一大批企业和企业家联系在它的周围。而企业作为个体,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又往往遇到政策不明、信息不灵或者缺少资金、人才和技术的困难,协会就要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中外企业之间、投资合作者之间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以上各个方面的服务。工作的重点应当是面向会员,面向地方企业,特别是中西部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面向民营企业;面向高科技企业。如果协会能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扎扎实实替他们做成了几件事,这样就可以提高协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他们就会把协会当做自己的“家”,这就为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广开渠道奠定基础。
(三)加强与国(境)外相关团体的合作,拓展中外经济技术交流
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和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协会要不失时机地为中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牵线搭桥。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协助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高科技人才为国内企业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推动国内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把民族的品牌和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同时为国外企业来华投资提供相关服务。
(四)加强与顾问和理事的联系,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
即将产生的协会新一届理事会是一个高层次的理事会。担任顾问和理事的有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者,有经济、金融、新闻各界的领导者或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有企业的管理者和民营企业家。这些同志在各自岗位上积累了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这是我们协会做好工作的最根本、最有利的因素,也是我们协会最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协会做具体工作的同志,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各位顾问和理事的作用,通过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以及个别求教等多种灵活的形式与顾问和理事加强联系,虚心听取顾问和理事的意见,有些重要活动还要请顾问和理事出面主持或参加。总之,我们殷切期望各位顾问和理事在百忙之中不吝赐教,多给我们出谋划策,关心帮助和指导协会工作。
( 五)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那里取得对政策的了解和支持,获取宏观信息的指导,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加强与相关团体的合作,从他们那里取得经验,也可以联合举办活动。有选择地参加或组团参加国内外重要的经贸洽谈会、高新科技展览会。要注意加强与台商及台商协会的联系和交往,为两岸交流作贡献。通过这些活动,了解各地企业的需求,广泛接触企业界人士,使自己的路越走越宽。
各位顾问、各位会员和理事,我们一定要把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当作一个新的起点,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团结奋斗,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开拓中国企业投资协会的新局面。
谢谢各位。
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秘书长 徐渊哲
(2006年1月21日)
各位顾问、各位会员、各位理事、各位来宾: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原章程是在2001年6月30日第三届理事会上通过的,几年来,该章程在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发展中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协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和协会实际工作需要,我们在上一届大会时对章程作了较大的修改,经过几年的实践这个章程基本是符合我们工作实际需要的,故此次我们对章程没有作大的调整,仅对其中个别章节作了些补充或修改。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协会的英文名称
第一章第一条,本协会英文名称原名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Investment in Enteprises,
英文缩写为:C.A.I.E
为了更确切的表达本会的性质,现改为:China Enterprises Investment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C.E.I.A
二、关于本协会的上级主管机关
由于民政部将在报刊上分批分期刊登全国性民间机构的组织管理等内容,协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列入本协会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内容。
三、关于协会的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2003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协会五项收费项目,其中:信息咨询费、技术咨询费、技术服务费、资料费等四项为纳税项目,为此,章程第五章中增加一条:为第三十二条 本会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人的义务,按期如实缴纳税金。
四、 关于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
在第四章第十五条中规定: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章程。与此相适应在第六章原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第四十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原为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原第四十条,修改为: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原文为: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审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原第四十六条修改为: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原文为:理事会审议)通过。
原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年 月 日核准,即日(原文为: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改。
以上是我要说明的内容,请各位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