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大涨须辨明谁是真正推手
2010-07-12 11:11:56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房租暴涨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
记得几年前某地产记者请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房价为何快速上涨”时,该负责人不假思索地回应:都是媒体炒高的。无独有偶,某省负责人也曾抛出过类似观点。把房价上涨的板子打在媒体身上,着实冤枉。现在,有关方面把房租上涨的板子打在中介身上,估计中介也要大声喊冤。
有媒体反对“中介炒高房租说”,理由有两点:一是中介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而租赁市场又十分庞大,个别中介不可能成功炒作甚至操纵租金价格;二是作为房屋租赁市场的供给方——房东,比中介机构更分散,人数众多,不可能主观愿意就能形成“价格共谋”。不过我以为,这两点似乎难以立足。
原因是,在房租上涨的城市,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都被少数几家中介机构以连锁方式垄断,这就给中介机构炒作、操纵租金价格提供了机会。即便房屋租赁市场没有垄断,中介也会联合起来哄抬房租,与开发商联合哄抬房价没有两样。再说,当中介机构的房屋买卖业务由于宏观调控而陷入低谷时,从租赁业务上谋生是必然的,怎么能说中介与房屋上涨无关呢?
但绝对不能把板子都打在中介身上,否则,不仅中介要大声喊“不公”,而且还会掩盖事实真相。我以为,房租上涨幕后的真正“推手”或者说主要“推手”,既不是毕业大学生,也不是中介机构,而是责任缺失的监管部门。正因为监管缺失,公共责任缺少担当,房屋租赁市场才像一个似乎没有人管的“野孩子”。
说房屋租赁市场一点没有人管,也不准确。但客观地说,无论从政策法律法规而言,还是从监管投入来看,都难言满意。比如说,如此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制度层面仅有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而且是多年前制定的,显然难以适应今日监管。
而且,每一轮宏观调控,基本都把重心放在新建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买卖市场上,租房市场多年遭遇“冷遇”。当房租突然上涨时,我们才意识到宏观调控忽略了租房市场,导致租房市场缺少层次,供需不对接——高端住房供过于求,而低端住房供应不足。
监管部门公共责任缺失还体现在公共租赁房提出晚、发展慢、政策不公。虽然住建部等七部门6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但要看到发展公共租赁房受制于土地财政,而且分配时存在户籍歧视——不少地方的公共租赁房优先供应户籍人口,暂不供应外来人口。其实,外来人口才是公共租赁房的真正需求者,才最需要被政策照顾。
据报道,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近来房屋租赁价格平均涨幅超过10%,有的超过20%。学者们分析原因,多数看法是房屋租赁市场供需失衡。但据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有高达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零,这些空置房足以供2亿人居住。这充分说明租赁市场不差房屋,而是差有效调控,没有把空置房变成租赁房。
今年5月,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公开承诺,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房屋租赁办法,并强调规范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是当前一项很急迫和主要的工作。但愿有关部门能够辨明谁是房租上涨的真正“推手”,要勇于自我反省,以遏制房价的决心来遏制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