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十六届六中全会成果看中国前途

2006-10-13 10:01:32    

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昨日(11日)下午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将社会问题纳入决策讨论内容,这次会议必将对中国未来发展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利益部门化”现象引起中央高度警觉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建设和谐社会定为主题,这是各界意料之中的。近年来,中国领导人一直在强调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已经注意到,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期间,新华社下属的《?望》杂志刊登文章抨击中央政府机构中部门利益现象日益突出。文章指出,中央机构部门利益膨胀突出特征包括: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法定化,部门利益国家化,部门利益国际化。而部门利益膨胀的原因在于公共权力市场化,利益集团施加影响,以及财政、立法制度不健全。

 

文章指出,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务部下属的行业协会),通过母国政府或政治游说,或收买、利用高干子女、亲属,或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或将相关课题并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等途径,对中国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

 

而众多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谋取利益;或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为其摇旗呐喊,或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直接影响行政决策。

中国改革开放结束“摸着石子过河”时代

 

会议通过六中全会公报,提出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任务:

Ø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Ø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Ø     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Ø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Ø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Ø     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

Ø     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Ø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Ø     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摸着石子过河”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水深了,脚够不着底了,经济的复杂程度是以前无法想象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很难使中国经济走上平稳发展的轨道。现在提出和谐社会这个命题,这不仅是国家的政治纲领,也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课题。这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理论课题。而随着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确立,意味着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已经结束,走上了目标明确的大道。

建设和谐社会最终落实到制度创新层面

无可置疑,自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的经济制度的改革要远远快于政治和社会制度方面的改革。政治和社会制度改革方面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国的总体制度越来越难以消化由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后果,尤其表现在收入分配差距的急剧扩大和党政官员的腐败上。而诸如此类的消极面也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中国社会向何处去?这是多数中国人甚至是国际社会所关心的。新领导层也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概念的。

 

在十六大之后,很多政策,尤其是社会政策,是向社会的弱势群体倾斜的。从前只讲“亲商”,现在在延续“亲商”的同时加上了“亲民”。从实行社会低保政策到近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种政策从其目标来看是要建设和谐社会的。最近的一连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更是说明了这一点。

 

在党的方面,中共中央颁布了5个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这些文件的内容并不能说完全是新的,因为此前,很多规定早就在实行了。但同时系统地颁布这些文件,表明中共意在建立一个完整的吏治制度。在政府方面,全国人大通过审议了20年而未能通过的《监督法》。这个法律的通过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之前未能通过,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因素,但主要还是对“党大还是法大”问题的争论。现在《监督法》终于通过,“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应该有个明确的结论了。

 

应当指出的是,在实践层面,法律和规章的实施要比它们的制定来得重要。我们更应当认识到,这些制度化建设的努力在总体上还在于制度维持,而非制度创新。这些年来,尽管领导层已经出台了很多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社会政策,但政策执行的力度大打折扣,利民政策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些社会政策尽管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欢迎,但社会力量并不能参与政治过程,社会力量不能转化成为促成政策执行的政治力量。

 

事实上,把一个已经是高度分化的社会建设称为和谐社会并非容易,也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成的。对很多人来说,和谐社会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期望,一种理想,一种需要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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