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平价医院”真正实现平价
2006-01-12 09:45:05
在近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在医疗支出普遍被老百姓视为“新三座大山”之一的时候,由卫生部传出要建“平价医院”的声音,无疑令人振奋。不过,欣喜之余,也许我们有必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平价医院”的大规模出现,到底应有什么样的前提……
不妨先给点掌声
分析员注意到,此消息一出,网络上的质疑铺天盖地。的确,“平民医院”的殷鉴在前,平价医院能走多远,确实让人悲观。但是,就事论事,还是不妨先给平价医院一点掌声。
首先,平价医院的成型是建立在原有公立医院的基础之上的,这就避免了资源不均或资源短缺的后顾之忧。其次,平价医院供应的对象是弱势群体,这种资源性倾斜一定程度上确能缓解最需要者的燃眉之急。最后,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这种非盈利性的操作方式,既能避免无米下锅的尴尬,又易消除其他医院嗜利的本能。
曾几何时,民工医院、平民医院一度遭受既得利益集团的打压,症结之一就在于这些医院属于先天的权力弱势。如今,由于平价医院脱胎于公立医院,甚至就是公立医院的改头换面,这对平价医院提升地位无疑大有裨益。
遵循常理,公立医院原本就该是平价医院,然而我们却看到许多公立医院背叛了公益性质。
而假如平价医院能够星火燎原,逐渐在公立医院推广开来,这对还原公立医院的公益本性来说,应是可喜的一步。
可以肯定的是,平价医院的酝酿,其初衷是寻求看病贵的破解之道,当然不无值得诟病之处。但是,就目前而言,在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中,要想一劳永逸地根除看病难,委实不容乐观。如果平价医院果真能平安面世,就不失为可资期待的权宜之计。
要防止仅具象征意义
从高强的讲话看,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等低收入人群和“边缘人群”提供医疗服务。这无疑是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惠及“弱势群体”向前迈进有实质意义的重要一步,其社会作用决不亚于收容遣送制度向救助管理办法的转变。
要让医院“无钱也治病”、“见死必救”,关键就在于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化解他们承担的经济风险。实际上,保证每一个危重病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救治,不仅是医院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保证医院“一视同仁”、“见死必救”,需要政府切实履行起相关责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配套补偿措施。分析员注意到,在这一点上,有关方面终于有了明确交待: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医院也要生存,医生也要吃饭。”的问题。
然而,分析员又有另一种担忧。众所周知,在此前实施的另一个针对弱势人群救济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就其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该来的没有来,不该来的倒来了”,“平价医疗”会不会也出现相似的情况——亟需“平价”的却不能“享受平价”,能“享受平价”的又不是最需要“平价”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平价医院”即便是建立了,但对于“弱势人群”或“边缘人群”来说,仍然是咫尺天涯和可望而不可及的,更多具备的只是象征意义。
因此,要避免出现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相似的困境,“平价医院”至少应在两个方面着重强调和把握:一方面,尽可能简化“平价医院”的就医“资格”和程序,真正建立起“弱势群体”就医的快速通道,另一方面,在病员选择、救治过程等方面应最大程度地公开透明,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这样既可以防止“穷人的病床被占”,又可防止平价医疗服务上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
收费标准谁说了算?
所谓“平价医院”,显然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医院高收费而言。既然有“平价”,自然也就有“高价”,但到底什么样的收费标准算是“平价”,这个标准又应该由谁来定呢?
医院的“专业权力”,决定了患者根本不可能平等地享受到其他消费者所能享有的权利,因此医院的“平价”与否,普通患者无法做出客观真实的判断。在患者纷纷对医疗收费叫苦不迭的时候,却鲜见有医院承认自身存在高收费问题,甚至“哈尔滨天价医疗纠纷”中,医院竟然也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是“少收了钱”的。因此,如果由医院来“自我打分”的话,显然也不公平。
既然医院和患者都无法对“平价医院”做出一种准确的评判,那么,要想真正把建立“平价医院”的要求落到实处,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尽快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来定义“平价医院”。当然,仅仅依靠“下定义”是远远不够的,要想让“平价医院”能够真正“让利于民”,首先必须保障医院自身积极健康地发展。
真正实现平价必须医好现在的“医疗体制病”
在老百姓的眼中,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性的,本身就不应该高收费;而公立医院的日常运营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难题,其根源就在于公共卫生投入的不足。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但卫生投入仅占全世界卫生投入的1%(另一说法是2%),而且分配极不均衡。由于卫生投入不足,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有利于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筹资机制,从而使医院生存环境恶化,因此导致医院的公益属性与市场化生存方式发生严重分裂,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名正言顺地追逐利润,从而导致了医疗费用的逐步攀升。正因为如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医疗保险室主任关志强指出,看病难、看病贵其实是一种医疗体制病。
降低医疗费用是老百姓的实际需求,而满足老百姓这一需求的前提是,要有足够多的质量有保障的医院来为之提供医疗服务。在医疗投入明显不足的前提下,为了医院的发展,医院开始独立经营;当片面强调市场化所导致的医疗高收费饱受诟病之时,卫生部重新强调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要求建立“平价医院”。
但是,如果卫生投入不足的矛盾依然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的话,医院到底应该如何在为老百姓提供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保障自身的正常运营以及健康发展呢?因此,希望此次卫生部提出建立“平价医院”,是为了日后逐步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作铺垫,而不是医院发展有困难就将包袱推给患者,而患者不堪忍受之后再将包袱卸给医院这样一种“历史重演”。
要想保障医院的公益属性,使之真正造福于民,首先就要医好现在的“医疗体制病”;而要想让“平价医院”能够大规模涌现,就必须要加大医疗卫生的政府投入。如果离开了这样两个前提,即使“平价医院”真的能够建立起来,到底能坚持多久?我想,最终的结局无外乎两种:要么是“平价医院”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片面性,乃至虚假性;要么是医院由于无力支撑而最终关门大吉。时下各地星星点点存在的“平价医院”自身所面临的困境,无疑是在为我的这种判断提供着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