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两税并轨不合时宜说”确实有说服力
2004-12-23 09:20:48
商务部暂时搁置两税并轨,绝非无的放矢,这很可能是中国在感受到来自大洋彼岸巨大压力的前提下,所做出的应对动作。抛掉外来冲击因素,即使放眼国内,搁置两税并轨的决策也是很有说服力的,首先,中小外资仍是中国对外引资的主体;其次,当前的税收政策不得不考虑“假外资”的承受力,毕竟后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第三,这也是考虑到地方政府渴望通过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最后不得不说明的是,国内关于“外资过剩”的说法确实有些偏颇……
此时搁置两税并轨明显含有抵御国际大环境冲击的战略考虑
甚嚣尘上近2年的中外企业所得税并轨(以下简称:两税并轨),近来平息了下来。但作为主管外资工作的商务部所受到的指责并没有因此而停歇,因为很多人士指出,此次没能实现两税并轨的主要原因是商务部的阻挠。或许并非巧合,就在两税并轨搁浅的消息传来之时,一则源自美国的消息引起了国人的关注。这则消息称:美国众议院税务委员会通过的《本土投资法》,将针对美国公司海外收益的所得税税率由35%下调为5.25%,期限为一年,条件是将这些收益投资于美国。据摩根大通测算,这将为美国带来超过4000亿美元的回流。时至今日,中国经济增长对外资依存度之高是不言而喻的,外部环境变化对中国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中国经济受到外来冲击的风险自然也在加大。由此可见,中国暂且搁置两税并轨,绝非无的放矢,很可能是中国在感受到来自大洋彼岸巨大压力的前提下,所做出的应对动作。
中小外资仍是引资主体,税收优惠依然不可或缺
日前,商务部有关人士指出,“我们并没有阻挠两税并轨的步伐,商务部只是出于保护吸引外资的立场,提出要展缓并轨,因为现在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只有税率的优惠,在中国还需要外资的今天,这种最后的优惠有必要维持下去。”如此看来,商务部并不是像外界所说的那样,“反对两税合并”,而是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外资政策不宜出现大的变动。
中国从改革开放伊始就进行吸引外资的工作。当时,为了能吸引外资,中国提供了多种优惠政策,且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合作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多种法律,对外资的投资优惠政策进行保护。但随着中国入世,这些法律都进行了变更。“目前真正对外资的鼓励措施只有《税法》了”,因此商务部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如果再取消税收优惠,势必会对中国吸引外资的力度造成负面影响”。
此前一些部委提出,取消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不会影响到外资进入中国的速度的看法,因为很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并不是因为税收优惠的原因,而且按照跨国公司所在国的法律,这些公司的利润在汇回本国后,还需要再次上税。然而,来中国投资的很多都是中小企业,8%的税收幅度对于一个中小企业是不能忽视的诱惑,因此商务部认为,一旦取消税收优惠,这部分外资可能就会转向印度、越南等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这无疑将影响到外资进入中国的热情。商务部人士还指出,中国已经同100多个国家实行了“税收饶让”制度,也就是一个企业在中国缴税后,就不必再向所在国征税。因此,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是给了外资企业一定的特别利润空间。
为了中国发展之计,当前的税收政策不得不考虑“假外资”的承受力
两税并轨之后,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势必会影响到那些“假外资”进入中国的速度。“在这一点上,商务部和其他部委,没有任何分歧”。“假外资”是指那些通过其他渠道“走出国门”,而后以外资身份回到中国投资设厂的中国企业的资本。商务部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假外资”其实也算是外资,因为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来自中国关境之外的资金都是外资。“同时,这种外资也确实对中国的经济起到了作用”。很显然,“假外资”对税率最为敏感,一旦“税率升高,这些资本一定会立刻撤离”。如果税率并轨,制造假外资企业的动力也将随之消失。一般地说,假外资企业利用避税达到了利润最大化,完成了原始积累,现在大多处于转型过程,如果此时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对它的经营就会产生负面影响。
暂缓两税并轨也考虑到了地方政府对外资的渴望
商务部有关人士还证实,地方政府对于外资的渴望,是中国政府决定维持现状的关键原因。此前,中国工商总局发布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中国的软件、饮料的软包装等多种行业都受到了外资垄断的威胁。但商务部人士似乎并不同意这种说法。
最近,商务部和发改委又发布了修改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因此,商务部人士认为,工商总局出于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可以认为一些外资垄断了一些行业的发展,但不应该上升到产业安全的高度。商务部人士同时指出,如果一个产业受到了外资侵害,相关产业或地区的政府部门就会出面,要求中央改变目前的外资政策,限制这类外资的进入。但“事实上,并没有任何一个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出这样的需求;相反,现在地方政府对外资的进入持欢迎的态度”。
据分析,地方政府不赞成两税并轨立即实施的主要原因是,两税并轨限制了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性的优惠措施吸引外资的空间,而中国的中西部地区目前缺乏资本,利用外资弥补仍是重要手段。近日,商务部放宽了地方政府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权限。很多此前必须由商务部审批的项目,现在只需要报商务部备案即可。因此,“这项规定的实施,实际是适应了地方对外资的迫切需求”。
关于“外资过剩”的说法或多或少有些偏颇
针对中国吸引外资已经过剩的说法,商务部有关人士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今年年中,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引进的外资过多已经威胁到了中国的经济安全。商务部的人士认为,这份报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报告,引发了今年以来人们对外资在中国作用的重新认识。
据悉,目前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学术界对外资的看法分为两种:外资过剩和外资适度。商务部的人士认为,中国的外资显然并过剩,因为中国累计使用外资的金额是5590.23亿美元,其中有近一半的资金已经撤回;在中国目前注册的外资企业共有504568家,但实际运行的不到2/3。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最近称,由于中国没有进行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统计,因此“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概念被普遍使用,但这一指标没有反映出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运营及撤资等情况。到去年底,中国利用外资存量约2500亿美元,仅为5014亿美元同期实际利用外资累积金额的一半。同时,外资在中国固定资本投入的比重也说明了这一问题。按照商务部的统计,200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是535亿美元,而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6664.8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占比为8.03%。这一数字在1994年是17.08%。因此,商务部人士认为,无论从实际累计使用外资金额,还是从外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都说明中国并不存在外资过剩的现象。
两税并轨仍然是大势所趋
首先,从税制原理上讲,中国的税制与发达国家不同,仍然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为主。因此,如果所得税税率提高,对中国企业来讲,可能没有那么强的感觉,但对外国投资者来讲,他们的感觉不同,因为他们没有间接税的概念。其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所得税税率固然重要,但所得税制度的完善更加重要,很多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税率水平比中国高。而对跨国公司第一有吸引力的是中国的市场,市场竞争的因素要求他们必须进入中国。虽然眼下来华投资的外资以中小企业为主,但随着中国全面履行入世协议后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扩大,外资中的跨国公司所占比重一定会越来越大。此外,长期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将会对国内企业产生心理上的负效应。综上所述,两税并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一定会被取消。正如商务人士所预测:“三四年之内将会实现”。文/亚博联合咨询 北京经济观察员 张 胜